下载或打开 医联APP 查看完整评论
立即下载
打开APP
70岁老年男性既往,冠心病,心脏支架植入,平素规律口服抗凝药物。 主诉:皮肤接触敌敌畏伴水泡七小时 患者于七小时之前用20毫升的敌敌畏与两百毫升的水混合后,准备用于喷洒盆景,结果不慎,混合的药液洒在大腿皮肤上。面积大约两个手掌大小,当时患者自认为,没有大问题。并未立即脱下裤子清洗皮肤。随后,患者逐渐出现大腿部的皮肤烧灼感。两小时以后,开始出现水泡。疱液清亮。患者自觉大腿皮肤,疼痛明显。遂与发病后五小时就诊于,当地医院。急诊科给予抽取疱液后包扎大腿,同时抽血化验单胆碱酯酶,结果为236。建议病人就诊于我院。
就诊时,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无流鼻涕及流口水。无呼吸道分泌物增加。皮肤干燥。心肺查体,未见异常。腹部查体肠鸣音正常。移动性浊音阴性。患侧大腿可见纱布包扎。打开纱布后,可见少许水泡。疱液清亮。范围大概有两个手掌面积大小。
初步诊断: 急性皮肤接触敌敌畏中毒 化学性烧伤(浅二度)
在临床上,皮肤接触敌敌畏中毒的病人并不少见。这里病人发生症状以后,很快就转到当地医院。当地医院予以处理。患者并没有有机磷中毒的m样症状或者n样症状,但是患者胆碱酯酶,明显低于正常。这个时候急诊医生考虑平时检测胆碱酯酶是丁酰胆碱酯酶。并不能真实的反映身体状况。因此予以补液促排,并没有给予抗胆碱能药物。另外考虑到病人有,冠心病及支架置入病史。给予抗胆碱能药物以后有可能增加心脏的负担,造成缺血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