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复诊的概念是以疾病为依据的。病人患了任何一种急性病,第一次到医院门诊就诊时,都叫做初诊,此时医院就计算为一个新病例;下次续诊时,即为复诊。同是一个病人,得了另一种疾病到同一个医院门诊,医院将其作为另外一个新病例,并列入初诊。任何慢性病病人,只要是该年度第一次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均算为初诊,以后本年度再到该院门诊时,一概称为复诊。做这种规定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准确统计发病人数,为政府提供卫生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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