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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中毒的急救处理

樊医师   陕西省中医医院
1. 急救处理 (1)接触及吸入中毒者,应立即使患儿脱离中毒现场,迅速去除被污染的衣物、鞋袜等,用肥皂水、碱水或 2%~5% 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中毒则用清水或 0.9% 生理盐水)彻底洗清皮肤等污染部位,特别注意头发、指甲等处潜藏的毒物,如眼睛被污染,用 1% 碳酸氢钠或 0.9% 生理盐水冲洗,至少 10min,然后滴入 1% 阿托品溶液 1 滴。   (2)口服中毒者,不论神志是否清楚均应今早洗胃,即使中毒已 8~12h,仍应洗胃,以清除胃内残留毒物。   洗胃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为争取时间,宜采用插管洗胃,且与药物同时进行; (2)洗胃溶液的选择,多数有机磷酸酯类在碱性溶液中分解失效,一般可用 1% 碳酸氢钠溶液或 1:5000 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3)插入胃管后,先抽出胃内容物,再注入洗胃液,反复冲洗,直至抽出的胃液颜色与注入液一致,且无有机磷蒜臭味为止,每次注入洗胃液不可过多,不应超过同年龄胃容量的 1/2,以免发生急性胃扩张或使胃内容物大量进入胃肠道。 (4)洗胃完毕后,用硫酸钠导泻,忌用油性泻剂,可给予活性炭,以起到吸附作用。 (5)如治疗症状不见好转,可考虑再次洗胃,因毒物吸收后可自胃黏膜分泌,对个别严重患儿可保留胃管,间断洗胃(酌情)。   注:凡农药中毒种类不明者,最好用 0.9% 生理盐水或清水洗胃,洗胃溶液不宜过冷或过热,温度在 32~38℃为宜。
发布于 18-08-2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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