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服用某一制剂时,可渐见无效,则须及时换用另一制剂。
2、注意药物配伍,以合理使用剂量或慎用、禁用某些药物。如磺脲类与双脲类同时使用可增强降血糖作用。磺脲类与下列药物同时使用时,降血糖作用增强:水杨酸及其盐类、氨基比林、保泰松、磺胺药、胍乙淀、利血平、可乐宁、心得安、四环素、氯霉素、消炎痛等;与下列药物同时使用,其降血糖作用将减弱:异搏定、硝苯吡啶、利尿剂、皮质激素、甲状腺激素、雌激素、利福平、巴比妥、氯丙嗪、口服避孕药等。
3、口服降糖药,适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在单纯饮食控制后血糖水平仍较高时,不能用于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以免因无效而贻误病情。
4、应定时、定量遵医嘱服用,且须作服药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名、剂量及增减情况、服法、服药后反应、血糖及尿糖检查结果、饮食情况。
5、各种制剂,均宜从较小剂量开始,每晨服1次,然后按病情及疗效逐渐酌增剂量较为稳妥。
6、如有胃肠不适、皮肤过敏、白细胞减少、肝功能受损或低血糖反应时,应及时找医生处理。
7、注意患者肝、肾功能。口服降糖药(糖肾平除外)在肝脏内代谢,由肾脏排泄,在伴有肝、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病人中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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