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李建雪案”再现!
2018-06-22 13:53:47 江淮医学 叶正松
2011至2012年的跨年夜,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快乐和幸福的,但对于福建的李建雪来说,却是她人生中最黑色的一天。
那一夜,她在福建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值班时,遭遇了一名叫陈燕芳的28岁产妇大出血死亡。
死者其父是身价上十亿的著名企业家、福州市人大代表,公公是政府官员,丈夫是当地警察。事发后,市领导和卫生局领导很快赶到医院,李雪健也很快被提起了公诉。
历时六年,李健雪先后经过6次开庭通知,5次延庭通知,4次取保候审,后追加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2017年12月4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面对记者镜头,当事医生李建雪说: “我可能经验不足,认知有限,但我尽力了,我没犯罪。”
2018年1月15日,李建雪发布了一则视频,异常平静的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她说:“经历了6年煎熬后,我等来了一份有罪的判决,这对我来说是一份迟来的非正义的判决,我不服这个判决结果,会继续上诉申诉。”
此事引起了医疗界和法律界一片哗然,许多有识之士良心发声: 冬天的雪地不埋死孩子,针对医生的惩罚应慎刑!
然而,此事尚未尘埃落定,又一件针对医生适用刑罚的事件再次发生,引起了法律界和医疗界强烈争议和抗议。
据6月19日 医师报 报道,2016年,贵州人社部门收到企业举报,举报贵州航天医院尘肺病诊断医生与工人存在“利益关系”,将“非尘肺病”劳动者诊断为“尘肺病”。
之后,贵州省人社厅将此事向贵州省公安厅报案,随即成立了专案组。
2016年8月,公安机关对黄亨平和另一位罗姓医生以涉嫌诈骗国家社保基金的经济诈骗罪立案侦查。
同年 12 月 28 日,贵州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范和打击以虚假职业病诈骗社会保险基金犯罪行为的紧急通知》。
2017年1月8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媒体发布消息,称有个别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谋取利益,出具虚假尘肺病诊断结论,相关人员以此诊断结论向人社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重大损失。
到底是多大的损失呢?公安机关指派有关人员选择性的对三位医生所作的547人尘肺病诊断进行了重新鉴定和新增鉴定,其中393人无尘肺病、111人胸片质量不合格,1人待定,有尘肺病仅为42人。得出结论是诊断读片差异率高达92.3%。
公安机关认为上述鉴定和诊断之间的差异是医生人为过失造成,并由此计算赔付,认定三位医生造成了国家3000万社保资金的流失。
但是,公安机关的这则鉴定遭到法律界人士质疑:样本选择非常重要 三位医生诊断了很多患者,不能单独摘除一部份有问题的鉴定就认为有问题,要放在全部病例基数上。从10个里选5个,和从100 里选5个,差异率是不一样的。
但是,即便如此,对如此重大金额的涉罪,公安机关侦查一年多,也没能找到黄亨平等医生 “涉嫌社保资金诈骗案” 的有说服力的证据。
于是,退而求次,将案由变更为“ 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
2017年11月初,贵州航天医院尘肺病诊断小组三名医生黄亨平、余雷、董有睿,相继被公安机关以 “涉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在医院和家中带走。
三名医生分别被羁押在贵州省遵义市第二看守所和遵义市播州区看守所,至今已经7个月有余。
家属和律师多次申请取保候审,未获批准。
此案检方已进行过两次退侦,目前检察院正在进行第三次审查起诉。
对于此案,有法律人士明确指出:
1.读片差异率是学术问题和水平问题的体现,不应构成犯罪。尘肺病诊断有合理的读片差异率的问题,应该被尊重,如果因为读片差异率的存在,就认为是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这种主张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每一位尘肺病医生都有可能被追溯为犯罪。 如果医生没有违反执业规范,并且读片差异率是在合理范围,就应该尊重科学尊重执业权利。
2.检察机关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仅要搜集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还要搜集无罪证据,还社会以公道。
3.医生的诊断并不是一锤定音,诊断不是造成损失的“致使因素”。社保资金的赔付需要层层把关,这其中涉及医生、社保局、工伤管理部门、用人单位等,不能因为医生的诊断就由医生来承担责任。
4.如果仅仅因为学术水平和经验问题,做出了可探讨的诊断结果,就因此被认为是犯罪,这将给整个医生群体带来极大的压力,并可能造成人人自危的状况。那么类似张海超“开胸验肺”的事件还会大量的重演!这就不仅仅是医生的悲哀,也是全国600万尘肺病患者这一弱势群体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后来的我们》导演刘若英说: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只要戴上皇冠,我就觉得自己是公主,披上一个被单我就觉得自己是超人,可以去拯救全世界。 但是人越长越大才发现,别说拯救全世界,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拯救不了。现实中,也有太多的医生,拯救得了别人的生命,却拯救不了自己的自由。
医学天然就是一门有遗憾的科学,医生走的每一步,都与风险相伴,也因此, 医生最需要的不仅是患者的信任,还有社会的认可,公权的体恤,司法的宽宥。
公权不可任性,刑法当须谦抑 , 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罪刑相适应、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等,这些本该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原则。
只有坚守这些原则,才能不枉不纵,既惩治犯罪,又保护人权。否则,不管你是平民百姓,还是高官显贵,都没有免予恐惧的自由。
因为,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从李健雪的“医疗事故罪”,到此次贵州三位医务人员“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无不告诉人们: 司法挟正义,公权需谨慎。我们即使不尊医重卫,至少也应该在尊重科学、尊重医学、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对医生的每一项指罪和处罚,都应该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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