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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取消审批

杜虹医师   武汉协和医院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针对当前“放宽准入不彻底,扶助政策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尤其在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上,有两点信息已经放亮: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二是简化优化审批服务。 紧接着,国家卫计委发布承上启下的重要文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这里面就提到了要加快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进程,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而就在昨天,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全面组织清理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以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主线的医改措施进一步细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审批,这将是基层医疗市场的又一次大变局! “两证合一”,基层办证取消审批 这个变化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办证人只要跑一次窗口,递交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和执业登记注册书后可迅速拿到许可证。 以前同样的情况,医疗机构行政审批至少要分四步走: 第一步设置申请单位(人)提交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相关材料; 第二步领取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第三步设置申请单位(人)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相关材料; 第四步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定办结时限需要75个工作日。 而这次《通知》提出:将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申请执业登记时,申请人提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对申请登记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审核合格后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发布于 18-06-22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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