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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用药原则12345

王医师   冠县中心医院
(1) 乳母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 (2)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选用进人乳汁最少,对乳儿影响最小的药物。 (3)哺乳期用药一般不必终止哺乳,可在服药后立即哺乳并延迟下次授乳时间。 (4)若不能证实乳母用药对乳儿的安全性时,建议暂停哺乳。
发布于 18-05-0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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