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些内固定物是需要提早取出的,主要是造成肢体功能障碍和对临近结构引起刺激的内固定物,如跨关节的内固定物(关节融合除外),下胫腓联合内固定物等;

二、有些内固定物是不必取出的:
①上肢内固定物,AO认为上肢内固定物没有必要也不推荐取出;
②年龄大者内固定物又无明显影响的,通常可以让内固定物留在原处不动;
③全身身体状况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患有免疫缺陷疾病如艾滋病、严重肝炎等,或者局部循环障碍如糖尿病、周围动脉血栓形成、贴骨瘢痕等,一定要认真权衡内固定物取出的利弊;
④内固定物的位置,有些内固定物置于容易发生血管或神经损伤的部位,如肱骨干等,无症状可不必取;前臂骨折取出内固定物可能发生再骨折,也可不取;骨盆骨折内固定病人多无感觉而且取出较困难、创伤大,可不必取出;
⑤下肢骨折一般要取内固定,不过单个螺丝钉内固定或年老者也可不取内固定物。

三、必须取出来的内固定物:
①接骨金属可能污染,骨折完全愈合后就要把它取出来;
②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的内固定物,根据反应的强度决定是否取出;
③外固定架或克氏针,可能发生移位或针道感染,一般需要完全取出;
④还需要进一步手术治疗,如关节松解、神经松解、肌腱松解或瘢痕修整等,如果骨折已经完全愈合,可以一并取出内固定物。

内固定物如果需要取出,那么取出一般不应过早,应根据具体情况而言。内固定物取出以后,同样需要进行康复锻炼,术后2~4月内不建议进行接触性运动和重体力劳动,定期复查影像学检查,直到确认骨折已经完全愈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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