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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黑名单"有用吗?

孟医师   成都金牛区交大路诊所
近日,几起医闹再次掀起了医疗圈的“腥风血雨”。如何才能更好地、更有效地保护医生?这个问题似乎一直困扰着我们。 早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就曾透露 2017年,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将掀起高潮。从今年起,医师、执业药师等医疗领域的医务人员,将要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个人诚信产生不良记录,将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 这一次,患者黑名单终于要来了! 7月1日起,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明确了医疗机构、公安机关、食药局等各个涉及到医疗服务质量的职责,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患者「黑名单」制。 《条例》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患者及家属等人员若有冲击或者占据诊疗办公场所,封堵通道;在医疗结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花圈、焚香烧纸等行为,除去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之外,还会被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令医患关系长期陷入困境的「医闹」将面对法律零容忍,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进入法治轨道。 然而,建立患者黑名单到底有没有用呢? 部分人认为,建立患者黑名单是好的,但不能拒绝急诊。 他们认为:其一,建立患者黑名单,可以弥补我国法律处理医闹纠纷的不足,对医闹起到威慑的作用;其二,患者黑名单可以更好地约束患者行为,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 患者黑名单可采用积分制,像患者以言语或行为威胁医务人员、故意破坏医院公共财物等行为,将积累不同分数,达到一定分数后,患者进入黑名单。 对于处在黑名单的患者,医生可以拒绝平诊,但不拒绝急诊。 但也有人认为患者黑名单治标不治本。 他们认为:目前法律已逐步对患者的过激行为形成威慑和惩戒,建立患者黑名单不仅违背了医生治病救人的职责,再者考虑到患者初衷是治病求医,由于对疾病的恐惧、知识储备不足和其他的一些因素,导致部分患者不能理性应对一些诊后结果,从而形成了医患事件,所以,应从源头上设法解决医患矛盾,而不是靠设立患者黑名单来保障医生安全。 对比欧美和中国的社区医院与大型医院,我国大型医院的医患关系格外紧张,主因是我国的医疗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分配,患者大部分聚集在三甲医院,使医生没有充足的时间和患者沟通,进而刺激了医患事件的发生。
发布于 17-07-05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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