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资料】 患者,女,年龄31岁,孕2产1 【主诉】 妊娠10周时因新诊断为宫颈神经内分泌癌而被转至本院。 【现病史】 患者起初无症状,宫颈抹片筛查结果异常,随即行阴道镜检查和宫颈活检。活检病理结果显示为低分化宫颈神经内分泌癌。
【体格检查】 来到本院后,经体格检查将其评为国际妇产科联合会(FIGO)1B1级,发现宫颈后唇有直径1cm的质脆易出血病灶。
【治疗经过】 告知该患者这类肿瘤的高恶性度,并建议她接受根治性子宫切除术和辅助化疗。但该患者拒绝接受任何可导致胎儿死亡的干预,并要求保胎至尽可能足月。未能做术前影像学检查。至妊娠13周时,该患者同意接受宫颈锥切术,同时行McDonal宫颈环扎术。术中病理显示为低分化神经内分泌癌,有局灶性小细胞和原位宫颈腺癌成分。神经内分泌癌细胞对CEA、CD-56、嗜铬颗粒、突触蛋白和P-16有免疫反应性。原位腺癌成分对CEA和CD-56有免疫反应性,未发现摄取CD-56、嗜铬颗粒或突触蛋白。尽管手术切缘为阴性,但病理报告称标本碎裂,因而无法确定是否已完全切除。再次向患者提议采取决定性治疗,但她仍然坚持继续妊娠。之后该患者同意接受辅助化疗,方案包括顺铂(75mg/m2,静脉注射,第1天)和依托泊苷(100mg/m2,第1、2、3天),21天为1个周期。该患者在妊娠17周、20周、23周和26周时共接受了4个周期的辅助化疗。她对化疗能够耐受,没有出现副作用,监测显示胎儿在整个妊娠过程中正常生长。在权衡进入产程前分娩和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风险的基础上,由产科医生和新生儿科医生共同商讨分娩时机。鉴于该患者前1次妊娠在37周时自然分娩,决定本次在36周时分娩。我们认为由于其化疗方案中包含全身性激素,因此胎儿肺不成熟的风险会大大降低。结果该患者通过剖宫产分娩1个体重2,806g(位于第37百分位)的新生儿。胎儿娩出后,手术小组进一步对其行根治性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术,以及盆腔淋巴结清扫。病理检查显示无残余肿瘤,22个淋巴结均为阴性。24个月之后,该患者无复发征兆。本次分娩的婴儿似乎未受到母体化疗的影响,发育基本正常。